1.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资助政策,完善“奖、助、贷、免、补、勤”学生资助工作体系;
2.制定年度资助工作计划,组织实施资助工作;
3.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、建档、跟踪调查等工作;4.负责各类奖助学金、专项补助的评定、审核及发放工作;5.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申报和贷中、贷后管理工作;
6.负责基层就业、应征入伍学生代偿学费的申请、审核、数据报送工作;
7.负责受助学生诚信教育和励志成才教育工作;
8.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申报、录用、考核等工作;
9.负责与资助方的沟通、协调和联络工作;
10.负责各类资助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;
11.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