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2016年端午节即将来临,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2016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》(新政办明电〔2016〕153号)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2016年端午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端午节放假时间
2016年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6月12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二、教学安排调整
(一)原安排在6月9日(星期四)的所有课程停课,所缺教学内容在不增加课时的前提下,由任课教师在后续课时内补上。
(二)原安排在6月10日(星期五)的所有课程调整到6月12日(星期日)进行,上课节次、地点不变。原安排在6月12日(星期日)的所有课程停课,所缺教学内容在不增加课时的前提下,由任课教师在后续课时内补上。
(三)原安排在6月11日(星期六)的所有课程正常进行,上课节次、地点不变。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加强安全防范工作。放假前,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,相关部门要对实验室、易燃易爆物品存储点、学生食堂、文化活动场所、动力服务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,采取有力措施,彻底消除隐患,做到防患于未然。保卫处、公安派出所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巡逻和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师生安全。
(二)6月9日至6月11日放假期间,学校班车按北区-本部-南区线路(往返)发一辆班车,早发车地点为北校区西院车库前,时间为9︰10(北京时间),晚发车地点为南校区教学主楼门口,时间为18︰40(北京时间),本部经停点在行政楼旁;6月11日(星期六)接送晚点名教师的校班车发车时间、线路不变。6月12日(星期天)起,班车按正常上班时间发车。
2016年6月6日